擷取至TVBS新聞
警方執行酒店臨檢,沒想到竟然看到一個三歲大的男童,
在300暢飲酒店,衣著清涼的小姐身邊玩耍;
酒店小姐向警方表示,因為自己是單親媽媽,
沒有人照顧孩子,為了賺錢養家,
又不敢把小孩丟在家裡,才會帶他一起到酒店工作,
因為違反兒少法,警方將他交由社會局追蹤裁罰。
照片中酒店小姐身材纖細,穿著清涼,
坐在休息室,接受員警盤問,不是因為妨害善良風俗,
而是因為她竟然帶著三歲大的孩子,在300暢飲酒店上班。
記者張子銘:「位在雙十路二段這棟大樓,
雖然外觀看不出有什麼廣告看板,
但裡頭還有三家300暢飲酒店,
警方就是這棟大樓裡面查獲單親媽媽帶著三歲小孩,進來這裡上班。」
大樓工作人員:「沒看過、沒看過啦,怎麼可能會帶著三歲的來酒店,不可能吧。」
暑假到了,警方擴大臨檢酒店,意外在大廳發現這名三歲男童,
在穿著清涼的小姐身邊趴趴走,這名酒店小姐說,
自己37歲,是單親媽媽,小孩沒人照顧,為了賺錢,
又不敢把小孩丟在家裡,才把他帶到酒店,從晚上9點工作到早上5點。
永興派出所副所長李承璽:「他是單親,小孩沒人照顧,迫於無奈,才帶去他上班的地點。」
警方表示,未成年民眾出入酒店,違法家長得面臨五萬元以下罰鍰,
業者也得被罰十萬以下,由於男童沒有立即性危險,
因此交給社會局追蹤裁罰,不需要將他安置。
看完這則新聞~真的昰令人感慨
正所謂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誰也不願意帶著自己的孩子到這種聲色場所工作
這讓我想到我小的時候
也是因為媽媽的工作照顧不到我姐弟倆
所以帶著我們去珠寶行上班
那個時候只要是他們主管來
我和我姊就要馬上躲到地下室的會議室去
燈都關著暗暗的等主管走了才能上到一樓繼續寫著功課
所以阿~姐妹們好好替自己的未來打算
做這行賺得多也要存的多
以後的路才會比較好走
$$$$$$$$$$$$$$$$$$$$$$$$$$
高田娛樂酒店經紀
高田立生
手機:0919403807(遠傳)
MSN:tommylijen@hotmail.com
即時通:caftommy
有任何問題都可以留言、線上、或是來電詢問
不要因為對酒店的無知.而讓自己身陷泥沼
除非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這樣的問題我無法解答
要不然只要是酒店的問題都一定會有解答~只怕您不問喔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