囧囧囧     

 

看到我這張照片有沒有感覺就是一個字~~ 

哈哈~沒錯以下的新聞也真的給他很


我只能說那個 酒店小姐 真的很笨

會跑酒店的男人~都是為了刺激和得到女人的肉體

當然客人們可以越不需要花到錢就盡可能不要花到錢

再說一開始這個 酒店小姐 的第一步就錯了

我評估新聞中提到的前男友~代表著原本是客人後變成男女朋友

講男女朋友是好聽一點啦~其實客人只是把酒店小姐當做砲友

一個用感情牽絆住就可以不用花錢再沒上班的時間可以隨傳隨到的砲友

真是可悲阿~還有還有~就是   


ㄟㄟ~對了各位網友~如果覺得我家寶貝照片真的很的話請幫忙推一下喔

以下是新聞內容




付1.1萬 嘿咻後奪1.6萬 男女皆法辦

2011年 05月04日

蘋果日報

【簡威弘、羅國甫╱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約在酒店上班的前女友性交易,

但嫌對方下體有異味令他性慾全失,

因此要求不戴保險套,前女友加價至一萬一千元,

不過男子完事付錢後心有不甘,搶走前女友一萬六千多元,

落網時仍喊冤說:「我只是拿回交易費,沒清點就離開,這不是搶劫!」

由於男子涉嫌強盜,其前女友涉嫌性交易,兩人都被警方送辦。

辯「只是沒清點」


警方調查,賴姓男子(三十四歲)於 酒店 認識蔡姓女子(二十八歲),

兩人交往同居不久分手,但仍有聯繫,

上周四賴男透過MSN約蔡女外出性交易,

雙方同意三小時一萬元價碼,

隔天完事後賴男反乾洗蔡女一萬六千多元鬧上警局,

訊後賴男與蔡女分別被依強盜罪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偵辦。
 

賴嫌稱,雙方先到永和錢櫃KTV唱歌,

接著到賓館性交易,但蔡女下體有異味令他性慾全失,

蔡女雖幫他重振雄風,他欲脫掉保險套做愛,

蔡女卻說:「不戴套要加一千元。」雙方因此起爭執。

賴嫌說:「我只是拿回交易的一萬一千元,沒清點就離開,不是搶劫。」




躲廁所仍遭劫財


蔡女氣憤說,沒戴套就是要加錢,賴男完事後耍賴,

硬要索回費用,甚至拿走她的包包,

她搶回包包躲到廁所,賴男還用硬幣打開廁所門,

搶走她包包內的現金離去,不甘做白工憤而報案。



真的是給她  
  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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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田娛樂酒店經紀

高田立生

手機:0919403807(遠傳)

MSN:tommylijen@hotmail.com

即時通:caftommy

有任何問題都可以留言、線上、或是來電詢問

不要因為對酒店的無知.而讓自己身陷泥沼

除非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這樣的問題我無法解答

要不然只要是酒店的問題都一定會有解答~只怕您不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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